2017經濟法考點:財政監督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法律制度
一、財政監督法律制度
財政監督,是國家憑借其權力對財政收支及其所體現的經濟關系的檢查、督促活動.
財政監督作為財政行為的一部分,是憑借國家政治權力所進行的監督,是在財政分配過程中所進行的監督,是為保障財政收入、支出和管理正常進行所進行的活動.
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法律制度
(一)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法律制度概述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制度,是由財政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有關財政違法行為及其責任的法律制度的總稱.
(二)財政違法主體
財政違法主體,是指財政法定義務的違反者,即財政違法行為的主體.財政違法主體的具體形態就可以包括財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企業、非企業單位、特定個人.
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是處分條例》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可以作為財政執法主體的有( ).
A.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B.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派出機構
C.監察機關及其派出機構
D.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計機關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財政執法主體.根據規定,財政執法主體具體包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審計機關;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派出機構,審計機關的派出機構;監察機關及其派出機構.
小編整理的2017經濟法考點:財政監督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法律制度對大家有用嗎?有用就轉發分享哦,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相關閱讀:2017中級會計職稱備考余額不足 你備考工作開始了嗎?
相關閱讀:2017中級會計考試備考之如何攻克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