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招待費可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答:《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即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得以稅前扣除,既先要滿足60%發生額的標準,又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5‰的規定.
計算方法:
納稅調增金額=業務招待費賬面列支金額-可稅前扣除金額
可稅前扣除金額=min(收入合計×0.5%, 業務招待費實際支出額×60%)
收入合計=營業收入合計+視同銷售收入
營業收入合計=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業務招待費包括的內容: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在經營管理等活動中用于接待應酬而支付的各種費用,主要包括業務洽談、產品推銷、對外聯絡、公關交往、會議接待、來賓接待等所發生的費用,例如招待飯費、招待用煙茶、交通費等.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改變了以前的扣除比例,業務招待費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業務的合理費用,會計制度規定可以據實列支,稅法規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圍內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扣除.
在業務招待費的范圍上,不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未給予準確的界定.在稅務執法實踐中,招待費具體范圍如下:
(1)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游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
(4)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稅法規定.企業應將業務招待費與會議費嚴格區分,不得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會議費,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會議費證明材料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內容、目的、費用標準、支付憑證等.在業務招待費用核算中要按規定的科目進行歸集,如果不按規定而將屬于業務招待費性質的支出隱藏在其他科目中,則不允許稅前扣除.
業務招待費可扣除的比例是多少?按照招待費發生額的百分之六十來進行扣除,但不能超過企業營業收入的百分之五.文章還闡述了相關的計算方法以及包括的內容,感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