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有效期限
答:180天之內.
相關規定: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 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 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 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規定的180天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因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對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天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當然,假如因為客觀原因在180天之內沒去驗證發票,也是有辦法抵扣的.請參照《關于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0號進行辦理.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有效期限是多久?答案是180天之內.上述文章將相關的規定都一一列出了.相信看完你一定會有所收獲.如果您還想了解相關的咨詢,請點擊答疑窗口進行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