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應提取的壞賬準備如何計算及會計分錄解析
答:企業應設置“壞賬準備”會計科目,用以核算企業提取的壞賬準備。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款項進行全面檢查,預計各項應收款項可能發生的壞賬,對于沒有把握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計提壞賬準備。
其相應的計算公式如下:
當期應提取的壞賬準備=當期按應收款項計算應提壞賬準備金額-“壞賬準備”科目的貸方余額。
當期按應收款項計算應提壞賬準備金額大于“壞賬準備”科目的貸方余額,應按其差額提取壞賬準備;如果當期按應收款項計算應提壞賬準備金額小于“壞賬準備”科目的貸方余額,應按其差額沖減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如果當期按應收款項計算應提壞賬準備金額為零,應將“壞賬準備”科目的余額全部沖回。
對于壞賬準備的會計分錄,可以這樣做:
計提壞賬準備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轉回壞賬:
借:壞賬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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