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出售是否要做是清單申報還是專項申報呢?
答:會計學堂認為,企業將未折舊完的固定資產對外出售,形成的資產損失應進行專項申報,如未造成資產損失,無需做資產損失專項/清單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25號第九條規定,下列資產損失,應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
(一)企業在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公允價格銷售、轉讓、變賣非貨幣資產的損失;
(二)企業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
(三)企業固定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的損失;
(四)企業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發生的資產損失;
(五)企業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
舉個例子:
一公司有一臺設備,已經折舊完畢了,這月份進行清理,清理凈損失10萬元,請問這樣的資產損失需要辦理清單申報還是專項申報?
由于該項設備已經達到或者超過了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發生的資產損失適用清單申報。
結轉清理凈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 10萬元
貸:固定資產清理 10萬元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固定資產出售是要做清單申報與專項申報都清楚了。學好會計知識, 您可以每天花一點時間來閱讀本網站的文章,記得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