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工資薪酬可以進行稅前扣除?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不僅包括企業一定時期支付給全體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也包括按照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算并計入成本費用的其他相關支出.
國家規定,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都應該交個人所得稅.
免征稅額:
根據相關規定,以每月工資、薪金收入額減除3500元(外籍人員為48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3%~45%的超額累進稅率
可稅前扣除的項目:
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可在稅前扣除;
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在稅前扣除;
企業年金.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出差補助、通訊補助、以及公益性捐贈.
哪些工資薪酬可以進行稅前扣除?這是關乎我們每個上班人士的會計問題,有必要做相關的了解,如還有疑問,歡迎來會計學堂和大家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