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的資產總額怎么界定

2020-08-05 09:2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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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與一般的企業不同,因為各自的會計核算系統的不同,所以在資產總額的界定上也會有所不同,但是這也不代表小微企業的資產總額就價值有所不同了,它們的價值是沒有什么差別的.那么小微企業的資產總額究竟應該怎么界定么?接下來就讓會計學堂的小編帶大家來了解一下,小微企業的資產總額怎么界定?

小微企業的資產總額怎么界定

按2019年的標準,資產總額小于5000萬元,職工人數小于300人,利潤小于300萬元.

小微企業的資產總額怎么界定

小微企業的的資產總額是什么意思?

小微企業的的資產總額就是企業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總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規定,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所稱從業人數,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按企業全年月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一、根據2017年6月6日發布的《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的規定,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根據2018年7月11日發布的《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8]77號的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小微企業的資產總額怎么界定?小微企業的資產總額界定和一般納稅人的企業的資產界定是沒有太大區別的.小微企業只是在交稅的時候和一般納稅人會有一點區別,在平時的交易或者是生產過程中是沒有什么太多的不同的.企業的很多的資產的界定都是有一定的判斷標準的,所以也不是隨意提可以界定的,還是需要根據一定的市場價格來確定的.想要了解更多的專業知識請關注會計學堂網站更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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