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時公司虧損預交所得稅能退嗎

2020-06-18 10:1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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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所得稅稅法規定,當企業清算時,發生虧損,是可以退稅的,企業所得稅實行的是按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申報辦法.申報所得稅時應該登入電子稅務局,進行填表申報.關于清算時公司虧損預交所得稅能退嗎會計學堂在下文講解.

清算時公司虧損預交所得稅能退嗎

可以,年底清算,多退少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在預繳方式上,納稅人預繳所得稅時,應當按納稅期限的實際數預繳.按實際數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1/12或1/4,或者經當地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預繳所得稅.預繳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所稱企業以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額.

前款所稱公允價值,是指按照市場價格確定的價值.

清算時公司虧損預交所得稅能退嗎

企業所得稅清算管理辦法規定

第七條 納稅人(包括匯總、合并納稅企業及成員企業)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搜索時,應如實填寫和報送下列資料:(一)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二)企業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事業單位為各類收支與結余情況、資產與負債情況、人員與工資情況及財政部門規定的年度會計決算應上報的其他內容)(三)備案事項的相關資料;(四)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它資料.納稅人采用電子方式辦理納稅申報的,應附報紙質納稅申報資料.第八條 納稅人在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時,如委托中介機構代理納稅申報的,中介機構應當出具包括納稅調整的項目、原因、依據、計算過程、調整金額等內容的報告.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根據稅收法律、法規和有關稅收規定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如實、正確填寫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完整報送相關資料,并對納稅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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