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證合一后納稅人證明還有嗎
有的.
一、補充: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復(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4號)規定:"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對后退還納稅人留存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可以作為證明納稅人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憑據."
2、所謂"三證合一",就是將企業依次申請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為一證,提制高市場準入效率;"一照一碼"則是在此基礎上更進一步,通過"一口受理、并聯審批、信息共享、結果互認",實現由一個部門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3、2015年10月1日起,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
怎樣辦理三證合一?
"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是將原來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種證件合并為"一證三碼".
新的"三證合一"營業執照不同于以前的執照.除了注冊號、公司名稱、成立日期、經營范圍等.此營業執照還有兩個項目: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編號和稅務登記證書編號.
一次處理三個證書的過程
全國各地略有不同.現在以松江區, 上海市三個證書的集成過程為例.詳情請咨詢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設立登記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
1、《企業"三證合一"登記補充信息表》;
2.工商設立登記申請材料;
3.質量監督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材料:分支機構申請設立登記時,還應提供總行代碼證復印件;
4.稅務設立登記申請材料: (一)合伙企業分支機構辦理設立登記時,還應提供總公司的合伙協議復印件;(2)申請人在登記跨縣市分支機構時,還應提供總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大連市行政區域內的總行除外).
提交變更登記材料
1.工商變更登記申請材料;
2.未實行"三證合一"登記的企業還應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和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
申請人提交的工商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組織機構代碼登記和稅務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按照工商登記審批程序,在2個工作日內提出批準設立(變更)登記的審批意見,以及審批登記信息、申請材料等.應掃描并上傳至綜合業務平臺,并發送至質量監督、國稅和地稅部門.
工商部門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提交的工商登記申請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組織機構代碼登記和稅務登記申請材料不完整的,應當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無法當場告知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的,應當當場出具書面證明,并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
工商部門頒發了"三證合一"許可證.
在綜合業務平臺接收到質監部門發送的組織機構代碼和國稅、地稅部門發送的稅務登記號(納稅人識別號)后,1個工作日內簽發加載了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號(納稅人識別號)的營業執照.工商部門通知申請人
在一個工作日內,將質量監督部門、國稅部門和地稅部門送來的所有需要補正的內容告知申請人.
工商部門檔案管理
"三證合一"案卷由工商登記機關備案.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在營業執照簽發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
三證合一后納稅人證明還有嗎?首先會計學堂小編肯定的告訴大家是有的,如果沒有的話小編提醒大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可以作為證明納稅人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一個憑證,對于這個內容大家務必仔細閱讀并牢記,避免工作中不必要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