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保障金)是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未按照規定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而繳納的一筆資金,是一種企業未盡到社會責任義務的代償方式。
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殘疾人就業條例》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提供適當的工種、崗位。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職工人數之內。
殘疾人保障金中的工資總額怎么填
1、在計算殘保金繳納基數時,既要按照"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明細科目進行提取數據,還要算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即"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科目.殘保金計算的工資總額,是上述兩科目的本年借方發生額之和,不是扣除個人所得稅、保險和公積金后的實發數,也不是計提數.
2、上年企業的在職職工人數,按上年本單位在職職工的年平均人數計算(結果須四舍五入取整數)一般來說,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上年度12個月職工人數之和÷12.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3、應該和個稅申報的工資和人數一致.在職人數和平均工資不要虛填,現在稅改之后稽核很嚴格的.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里的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和職工人數怎么填,需要和個稅系統還有上報統計局的工資和人一致嗎
應該和個稅申報的工資和人數一致,各月工資總額合計,各月員工人數合計并計算平均人數,按平均人數計算殘保金。在職人數和平均工資不要虛填,現在稅改之后稽核很嚴格的,如果跟實際不符,很有可能要有罰金和其他處罰。
在計算殘保金繳納基數時,既要按照“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明細科目進行提取數據,還要算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即“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科目。
上年企業的在職職工人數,按上年本單位在職職工的年平均人數計算(結果須四舍五入取整數)一般來說,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上年度12個月職工人數之和÷12。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殘保金計算的工資總額,是上述兩科目的本年借方發生額之和,不是扣除個人所得稅、保險和公積金后的實發數,也不是計提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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