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適用稅率計稅銷售額與應稅貨物銷售額不相等有關系嗎
答:應稅貨物銷售額只是按適用稅率征稅的銷售額的一個子目,除此之外沒有任何關系,他倆不相等本身就是正常的,因為(一)中還應稅勞務、檢查調整的本年累計額.
銷售額和應稅銷售額有什么關系?
銷售額:會計上的用語,一般是指主營業務收入;
應稅銷售額:稅務上的用語,是指按照稅法規定,應當交納稅金的銷售收入.
兩者在通常情況下是一致的,但特定情況下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其原因在于,為避免偷逃稅收情況的發生,稅法對某些非銷售行為規定為視同銷售,征收相關稅收所致.
2. 應稅銷售額是《增值稅暫行條例》術語,不含增值稅.
應稅銷售額(應稱為計價銷售額)可以采用"含稅價","不含稅價"兩種形式:
舉例來說,一臺電視機成本500,定價1000出售.
① 一般納稅人報價,含稅價是1170(如果買家關注總價),不含稅價是1000(便于同小規模企業報價比較).
小規模納稅人報價,含稅價是1030(如果買家關注總價),不含稅價是1000(便于財務上比較).
②對于小規模企業,當然關注總價,因為他們無法抵扣,1030報價優選.對于一般納稅人,進項可以抵扣,1170和1030的不含稅價一致.
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來說銷售額就是應稅銷售額,小規模納稅人不允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應根據銷售額額外繳納3%的增值稅.
例如:小規模納稅人本年的應稅銷售額是5萬的話,那么他要繳納的增值稅是:50000*3% .
應稅貨物銷售額如何計算?
①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向購買方取得的全部價款.
②向購買方收取的各種價外費用,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用;凡價外費用,無論其會計制度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③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采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④混合銷售行為的銷售額為貨物與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的合計數.
⑤兼營的非應稅勞務銷售額:為貨物或者應稅勞務與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的合計,包括貨物銷售額與非應稅勞務銷售額.
⑥下列項目不包括在應稅銷售額內:
A、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
B、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C、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費:
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的;
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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