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印花稅需要什么原始憑證
答:記憶印花稅不需要原始憑證的!
去年多交印花稅是否可以退回
不可以退.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財稅字[1988]第225號
第二十四條 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
退回的印花稅如何做分錄?
退回的印花稅做分錄:
借: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管理費用
企業交納的印花稅,是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以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的方法交納的稅款.
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會發生應付未付稅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金額,同時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結算或清算的問題,因此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需要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于購買時直接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
下列憑證可以免征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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