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怎么提交不了
答:可以根據操作方法再次提交一下,殘疾人保證金網上申報的步驟如下:
1、首先進入電子稅務局,在申報界面,有一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點擊后面的填寫申報表.
2、然后進入申報表界面,先核對公司的名稱、地址等,再核對費款所屬期,一般都不會有錯,但還是核對一然后下比較好.
3、核對無誤后,先填寫上年的工資總額,再填寫上年的職工人數,最后,核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人數是否正確.
4、填寫好工資、人數后,第9列會彈出應納的費額,如果企業符合減免條件,則第10列會彈出一個灰色的選項.
5、核對數據無誤后,把頁面往下拉一點,填寫經辦人員的名稱.
6、各類數據都填寫好后,點擊下一步,再點擊申報.
7、點擊申報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就申報成功了,同時,頁面會彈出申報成功的提示,如果要交稅,則點擊繳稅,反之,點擊關閉,這樣問題就解決了.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何繳納和申報?
答:繳納及申報方式;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一、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
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并由該機構進行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二、申報繳納地點
用人單位應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三、申報繳費期限
保障金的申報繳費期限為11月1日至12月15日 .
四、申報繳納方式
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網上申報或上門申報的方式進行保障金申報,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依照有關規定不需繳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也要進行"零申報".
保障金的繳款方式與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征收的其他稅費繳款方式一致.
五、申報需提交的資料
選擇上門申報方式的用人單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提交《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提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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