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付款壞賬處理會計分錄

2019-08-15 09:5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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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那么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一下其他應付款壞賬處理會計分錄吧!

其他應付款壞賬處理會計分錄

1、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其他應收款進行檢查,預計其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并計提壞賬準備。企業對于不能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按照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

發生的壞賬損失有兩種核算方法:一是直接轉銷法;二是備抵法。如果你單位以前沒有計提過壞賬準備,直接采用“直接轉銷法”進行賬務處理就行了,不需要為這筆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

2、經批準作為壞賬的其他應收款

借:壞賬準備

貸:其他應收款

3、已確認并轉銷的壞賬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實際收回的金額

借記:其他應收款

貸記:壞賬準備

同時,借記:銀行存款

貸記: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付款壞賬處理會計分錄

什么是壞賬

壞賬是指企業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極小的應收款項。由于發生壞賬而產生的損失,稱為壞賬損失。

由于市場經濟的極大的不確定性,企業的應收賬款很可能最終不能夠全部收回,即可能發生部分或者全部的壞賬。所謂壞賬,是指不能夠收回的應收賬款。一般認為如果債務人死亡或者破產,以其剩余財產、遺產抵償后仍然不能夠收回的部分;欠賬時間超過三年的應收賬款都可以確認為壞賬。企業對于可能發生的壞賬,有兩種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 即平時并不對可能發生的壞賬進行預計,而只是到壞賬實際發生時直接沖銷應收賬款(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已取消這種核算方法)。

在抽查賬目時,檢查入賬依據是否符合現行制度規定。查明是否有將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和短期借款等其他一些本不屬于其他應付款范圍的內容放在其他應付款中核算。好了,關于上述“其他應付款壞賬處理會計分錄”的問題,如果大家還有不懂的,歡迎在線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小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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