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產自用的產品需要繳納消費稅嗎?

2019-02-13 13:5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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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產自用就是指企業自己生產產品自己使用,自產自用應納消費稅屬于會計的一個難點,小伙伴們遇到類似的問題應該高度注意,那么,自產自用的產品需要繳納消費稅嗎?小編帶著這個問題為大家詳細解答一下.

自產自用的產品需要繳納消費稅嗎

答:納稅人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要交納消費稅.

如果是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則不交消費稅.只對最終應稅消費品征收消費稅.

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是指納稅人將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作為直接材料生產最終應稅消費品,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構成最終應稅消費品的實體.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納稅人將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提供勞務、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

自產自用的產品需要繳納消費稅嗎?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凡用于其他方面應當于移動使用時納稅.計算公式為: (實行從價定率計稅的)應納消費稅=銷售額×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計稅的)應納消費稅=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實行復合計稅的)應納消費稅=銷售數量×單位稅額+銷售額×稅率 實行從價定率計稅或復合計稅(從價部分)的,按以下順序確定銷售額:

1、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的 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其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同類消費品銷售單價×自產自用數量×適用稅率

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是指納稅人當月銷售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各期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應按銷售數量的加權平均計算.但銷售的應稅消費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權平均計算:

(1)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2)無銷售價格的.如果當月無銷售或者當月未完結,應按照同類消費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

會計學堂小編提示:自產的產品由庫存商品轉為固定資產過程中,既沒有發生增值也沒有流轉出企業,也不符合增值稅的定義,因此自產產品轉為固定資產自用不屬于視同銷售,不需繳納增值稅.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自產自用的產品需要繳納消費稅的解決方法,希望對您有幫助,大家想要了解更多有關自產自用的信息,可以在網站上咨詢專業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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