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票據以及貼現票據的會計分錄
現在會計準則將應收票據貼現分為附追索權和不附追索權的票據貼現,兩者會計處理是不一致的(會計處理不分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操作完全一致):
1.不附追索權,相當于出售應收票據,到期承兌人不付款時,被貼現人無權要求企業歸還貼現款。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應收票據
2.附追索權,相當于利用票據進行抵押貸款,到期承兌人不付款時,被貼現人有權要求企業歸還貼現款。
a.貼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b.到期承兌人無法償還票據款,被貼現人要求退回款項并支付相應利息時:
借:短期借款
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c.如到期不退回時;
借:財務費用
短期借款
貸:應收票據
【例】某企業2007年4月5日銷售產品一批,價款30萬元,增值稅稅率17%。收到帶息商業承兌匯票一張,年利率12%,期限6個月,企業持有2個月后貼現,年貼現利率為10%。票據到期時,付款單位無資金支付,貼現銀行直接從該企業銀行賬戶中將款項扣回。
【分析】出票日:4月5日,貼現日:6月5日,到期日:10月5日
持票期:出票日—貼現日,貼現期:貼現日—到期日
1、4月5日,銷售產品:
借:應收票據 35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0(300000×17%)
2、6月5日,帶息票據貼現:
票面利息=351000×12%×(6/12)=21060(元)
到期值=351000+21060=372060(元)
貼現期=6-2=4(月)
貼現利息=372060×10%×(4/12)=12402(元)
貼現凈額=372060-12402=359658(元)
借:銀行存款 359658
貸:財務費用 8658(21060-12402)
應收票據 351000
3、10月5日,票據到期:
借:應收賬款 372060(到期值)
貸:銀行存款 37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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