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公積金轉注冊資本的會計分錄
借:資本公積
貸:實收資本
盈余公積轉增資本
借:盈余公積
貸:實收資本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二、《公司法》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金融企業在提取法定公積金或公益金時,應按《公司法》的規定,按稅后利潤(即當期實現的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而不應當按當期可供分配的利潤計提。
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現行公司法制度下, 一般盈余公積分為兩種:
一是法定公積。公司的法定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 累計額已達 注冊資本 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公積 。任意公積主要是公司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法定公積和任意公積的區別就在于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提取;后者則由公司自行決定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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