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股東權益怎么分配利潤?
可供分配利潤包括:可供分配的利潤=當年實現的凈利潤+年初未分配利潤(或-年初未彌補虧損)+其他轉入(盈余公積補虧)
在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的凈利潤(損失)中屬于少數股東的部分。在母公司未持有子公司全部股份時,子公司實現的凈利潤(損失)多數應確認為母公司的投資收益,而另外少數部分則是少數股東損益,其數額為少數股權比例與子公司凈利潤(損失)的乘積。
少數股東損益也存在著計量問題。在母公司理論下,少數股東損益為少數股東在子公司賬面凈利潤(損失)中所占的份額,在合并利潤表中列為一項費用。在實體理論下,少數股東損益為子公司賬面凈利潤(損失)調整了凈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差額的攤銷額及商譽的攤銷額之后的余額與少數股權比例的乘積,在合并利潤表中列為企業集團利潤總額的分配。在按復雜權益法處理時,若會計期內子公司向母公司銷售了資產或其所發行債券為母公司所購人,則作為計算少數股東損益基數的子公司凈利潤(損失),尚需調整內部交易的未實現損益或推定損益。
在會計期內,少數股東損益與少數股東權益存在著一定的鉤稽關系,即期初少數股東權益,加本期少數股東損益,減去本期分配給少數股東的利潤,檢查合并會計報表編制的正確性。
可供分配的利潤如何分配?
可供分配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制企業應當按照凈利潤(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非公司制企業法定盈余公積的提取比例可超過凈利潤的10%。
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已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2)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公司制企業可根據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在于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法律法規為依據;后者由企業的權力機構自行決定。
(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盈余公積經批準可用于彌補虧損、轉增資本、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等
經過上述分配后:
期末未分配利潤
=可供分配利潤-提取的盈余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年初未分配利潤+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其他轉入-提取的盈余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少數股東權益怎么分配利潤?相信大家看完已經完全了解,可供分配利潤是不包括少數股東損益的,如果還有不懂得或者想知道更多的財務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