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所得額和應補退稅額的區別表現在哪些地方?
答:應納稅所得額和應補退稅額的區別有哪些,具體表現如下:
1.“應納稅額”大多數一般發生數在前,就是企業按照稅法規定期間計算得出的應向稅務機關繳納各稅額;
2.應補(退)稅就是本期應納稅額與本期已預繳稅額之間的差,如果為正數就是應補稅額,如果為負數就是應退稅額。
同時,應交所得稅的會計分錄是這樣的:
本月計提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本月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
下月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而對于實際應補退所得稅額是負數,說明預繳時交多了,匯算清繳應退稅,或者留待以后年度抵減。
可以申請退稅;也可不申請退稅,下一年度繳稅時填寫個表《多繳稅款抵交應納稅款表》,抵減好了。
以后預繳時要注意,年初時就應計劃好,盡量不要超交。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應納稅所得額和應補退稅額的區別,您現在是否清楚了呢?更多關于會計方面的最新問題,本網站將會持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