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資金購買固定資產需要計提折舊嗎

2021-11-08 09:2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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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國家對于一些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幫助,那么捐贈資金購買固定資產需要計提折舊嗎,有些朋友對具體的處理不清楚,我們知道作為一名合格的會計人員,賬務處理是我們必備的技能,很多朋友對于新制度不太了解,小編針對這個問題詳細說明如下.

捐贈資金購買固定資產需要計提折舊嗎

固定資產是否計提折舊與其來源無關,會計準則規定:除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外,企業應當對所有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所以,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如果不滿足上述兩條可以不計提折舊的條件,那么就應該計提折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等報表的公告》(2011年第6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填報說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等報表的補充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6號)的相關規定,在預繳納企業所得稅申報時,以會計利潤為依據,不再納稅調整處理.

捐贈資金購買固定資產需要計提折舊嗎

事業單位接受捐贈的資金后購買的資產如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19條規定:"受贈人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和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如前所述,獲得捐贈財產不易,使用之更加不易.事業單位接受捐贈財產后,在現有的會計制度中有關的規定可能不夠全面,或者規定過于簡化,或者根本沒有考慮有關法律的規定,這正是會計制度的不足.所以會計人員,必須擅長發現不足,爾后彌補不足、消滅不足,使制度臻于完善,是會計人員的天職.在實踐中發現問題,在實踐中解決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金鑰匙,才是一個合格的、稱職的會計人員.

根據以上的分析,結合工作實踐和恪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要求,筆者建議在現有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應將該筆資金列入在"專用基金"中來核算,也即在"專用基金"賬戶中應增設"接受捐贈財產"二級明細賬戶來進行會計處理.其完整的賬務處理應當是:

1.事業單位在獲得捐贈財產時: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專用基金-- 接受捐贈財產

2.滿足條件使用時:

借:在建工程--捐贈工程××

貸:銀行存款

3.峻工決算時:

借:專用基金--接受捐贈財產

貸:在建工程--捐贈工程××

同時: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以上內容就是針對"捐贈資金購買固定資產需要計提折舊嗎這一問題的解答,我們應該要按照具體情況處理,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如果不滿足上述兩條可以不計提折舊的條件,那么就應該計提折舊.所以我們財務人員還是要對政策進行全面的了解才行,建議大家可以參考上述資料!歡迎持續關注本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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