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匯局申請開立外匯賬戶所需資料是什么
1、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①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申請書;
②營業執照或社團登記證等有效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③有權管理部門頒發的涉外業務經營許可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或者有關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證明材料(如結匯水單等);
④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⑤外匯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2、資本項目外匯賬戶
①開立資本項目外匯賬戶申請書;
②境內機構開立貸款專戶和還貸專戶,持借款合同正本、外債登記憑證或者《外匯(轉)貸款登記證》;
③境內機構申請開立股票專戶,持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招股說明書等資料;
④外商投資企業申請開立資本金賬戶,應持《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
⑤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申請開立臨時專戶,持匯款憑證和簽訂的投資意向書;
⑥境內機構按照規定對資產存量變現取得的外匯開立賬戶,持有權批準機構的批準轉讓文件、轉讓協議、資金使用計劃等文件。
外匯賬戶應該怎樣正確使用
(1)開戶單位辦理賬戶收付時,必須向銀行出具《外匯賬戶使用證》。
開戶銀行憑《外匯賬戶使用證》規定的賬戶收支范圍為開戶單位辦理賬戶的收付業務。任何開戶單位及開戶銀行未經外匯局批準,不得超范圍使用賬戶。
(2)開戶單位須按《開立外匯賬戶批準書》及《外匯賬戶使用證》中有關賬戶最高限額、使用期限、結匯方式等規定使用賬戶,不得超范圍、超期限使用賬戶。
對于凈收入需結匯的賬戶,開戶單位應及時辦理結匯。因項目進展問題需延期使用的賬戶,應提前向外匯局申請,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延期。
(3)經批準開立的外匯賬戶每年必須參加年檢。
開戶單位須遵照《境內機構中資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年檢規定》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年檢時間為每年的1~4月份。賬戶的具體檢查工作由開戶單位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外匯局每年核定一次指定會計師事務所名單,并向開戶單位公布。開戶單位自行選擇會計師事務所對其賬戶進行年檢。
(4)年檢中及日常監管中經常發現的違規使用賬戶的行為包括:
①未經批準開立外匯賬戶。
②出租、出借、轉讓外匯賬戶。
③擅自改變賬戶使用范圍。
④擅自超出外匯局核定的賬戶最高金額、使用期限使用賬戶。
⑤違反其它有關外匯管理規定。
向外匯局申請開立外匯賬戶所需資料是什么?最好是能夠按照外匯局的要求進行申請,在外匯局規定下成立外匯賬戶,不要有違規操作的情況。關于外匯支出會計處理的內容,會計學堂網也有非常詳細的知識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