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置土地土地使用稅要繳納嗎?
答:有部分企業繳納的土地使用稅與國土部門認定書上的面積不相符,經查證,一些"沒有利用的荒地"在申報時被忽略了.財務人員認為,企業占地面積中含沒有利用的荒地,荒地沒有任何收益,所以就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
根據新修改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稅應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稅額計算征收.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部分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后加強后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939號)規定,對企業范圍內的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凡企業申報暫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應事先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認定書等相關證明材料,以備稅務機關查驗.
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國稅地字[1998]015號)文件規定:"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尚未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
對企業尚未利用的閑置土地,應出具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認定書,經企業自行申報可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否則都應繳納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每年都要繳納嗎?
并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稅按年度繳納的,只有應稅土地才需要每年按時繳納.
對于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稅.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涂等土地,對經過批準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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