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貨方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聯如何處理?
當發票聯丟失時,不能再開具紅字發票沖銷。
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聯丟失,需與供貨方聯系,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入賬。
記賬聯復印件必須加蓋開票方公章,且在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蓋章備案。
記賬聯原件在開票方留存,購貨方不能直接將記賬聯拿回記賬。
購貨方丟失增值稅普通專用發票如何處理?
(1)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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