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宣傳費超出結轉怎么做處理?
答:不需要做分錄,只是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超過標準的部分要調增當年的應納稅所得稅,然后超過標準部分登記備查,在下一年度的所得稅匯算中可以相應調減下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即本年度超過標準的廣告費可以結轉下年繼續扣除。
政策支持: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稅前扣除比例是多少?
扣除比例的話很簡單,就是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可以扣除,超過的部分可以結轉到以后年度再進行扣除,所以是屬于稅會的暫時性差異。
但是關鍵的是要搞清楚兩個問題:
1.業務宣傳費、廣告費與企業的業務招待費不能混在一起,必須分開。
2.當年的銷售營業收入不是企業全部收入,包括的是銷售貨物、讓渡資產使用權、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還包括其他業務收入以及視同銷售收入。但是不含營業外收入和轉讓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收入。
超出預算的廣告費怎么結轉?廣告宣傳費超出結轉怎么做處理?有關廣告宣傳費用的內容小編已經為大家解答清楚了,超出結轉不需要做分錄,注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