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印花稅如何繳納?
根據民事合同進行的民事法律行為,應繳納相應的印花稅,印花稅的繳納標準則隨著合同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具體而言,如果簽訂的是購銷合同的,那么繳納的印花稅應當是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如果簽訂的是加工承攬合同的,繳納的印花稅應當是加工費用的萬分之五.如果簽訂的是服務合同的,繳納的印花稅應當為服務費用的萬分之三.如果簽訂的是借款合同的,繳納的印花稅應當是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這些稅費一般按月進行繳納,納稅人應當是中國境內的企業、行政單位以及事業單位等.
法律依據:
《印花稅稅目、稅率(稅額標準)表》
(1)借款合同,適用稅率為0.05‰.
(2)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等,適用稅率為0.3‰.
(3)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合同、記載資金數額的營業賬簿等,適用稅率為0.5‰.
(4)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等,適用稅率為1‰.
(5)因股票買賣、繼承、贈與而書立"股權轉讓書據"(包括A股和B股),適用稅率為1‰.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怎么的?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
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別是調劑合同和易貨合同,均應包括調劑、易貨的全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與消費稅的委托加工區分)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輔料,并收取加工費且分別記載的,原材料和輔料按購銷合同計稅貼花,加工費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定做合同)
(2)合同未分別記載原輔料及加工費金額的,一律就全部金額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3)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費及輔料,雙方就加工費及輔料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勘察、設計收取的費用(即勘察、設計收入).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不得剔除任何費用.如果施工單位將自己承包的建設項目再分包或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其所簽訂的分包或轉包合同,仍應按所載金額另行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
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即租金收入).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取得的運輸費金額(即運費收入),不包括所運貨物的金額、裝卸費和保險費等.(小計算)
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的費用(即保管費收入).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1)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載金額為計稅依據計稅貼花;凡是只填開借據并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計稅,在借據上貼花.
(2)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對這類合同只就其規定的最高額為計稅依據,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征管方便)
(3)對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從貸款方取得一定數量抵押貸款的合同,應按借款合同貼花,在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時,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有關規定計稅貼花.
(4)對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的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應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
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支付(收取)的保險費金額,不包括所保財產的金額.
10.技術合同計稅依據為合同所載的價款、報酬或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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