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謝了,幾天時間就退了1億多元出口退稅款。”當拿到一筆1.07億元的出口退稅款時,浙江永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沈文萍直呼意外。
沈文萍說:“某種程度上說,出口退稅已經成為整個外貿出口經營的關鍵環節之一,是出口企業的救命錢。現在是企業銷售旺季,這筆退稅款,不僅緩解了企業現金流壓力,也減少企業的財務成本,直接提高了企業經濟效益。”
近些年,稅務總局對企業出口退(免)稅實行分類管理,并進一步升級,對出口企業的分類認定標準不斷細化、明確,通過納稅信用級別、凈資產等一條條“硬杠杠”,將出口退(免)稅企業分為四類,有針對性地實施差別化管理和服務,提高管理效率、加快退稅進度,發揮出口退稅對外貿的促進作用。
對于符合條件的一類出口企業申報的出口退(免)稅,國稅機關經審核,自受理企業申報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出口退(免)稅手續。將二類、三類企業申報退稅的審核辦理時限,由原辦法的20個工作日分別縮短至10個工作日、15個工作日。
“出口退稅分類管理,稅款及時到位讓我們信心大增,我公司抓住機遇,正在擴建養殖園,建成后年增產品50萬只,增加產值近1億元。”滕州市佳盈食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金俊說。
山東日盈食品有限公司企業財務負責人王毅則表示,該公司嚴格按照退稅規程進行全方位管理,2016年下半年出口收入有望比上半年增長50%。
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斌認為,實施分類管理后,對管理類別為一類的出口企業簡化管理,對二類出口企業基本與現行管理一致,對三、四類出口企業實行比目前更加嚴格的管理措施,改變了過去無差別化管理“一人生病、眾人吃藥”的弊端,更好地發揮了出口退稅支持外貿發展的職能作用,推進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