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計算分錄
按照財政部2009年6月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的規定,高危行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當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記入"專項儲備"科目.提取安全生產費時,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貸記"專項儲備"科目.
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時,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即借記"專項儲備"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形成固定資產的,應當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所發生的支出,待安全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即借記"專項儲備"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
關于安全生產費的計提標準?
關于安全生產費的計提標準是:
1、根據《暫行辦法》規定,礦山企業安全費用分別依據開采的原礦產量和單位產量提取標準按月提取;
2、建筑施工企業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1%-2%計提;
3、危險品生產企業以本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為基數采取超額累退方式逐月提取;
4、道路交通運輸企業以營業收入的0.5%-1.5%為計提依據.
5、中小型企業和大型企業上年末安全費用專戶結余分別達到本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的5%和2%時,經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同意,企業本年度可以緩提或少提安全費用.
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計算分錄為會計學堂整理,有提取安全費用的企業是很多的,這些在生產企業,和一些有特殊物質運輸的物流企業也是比較多,有問題請直接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