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兌損益會計處理原則
答:1、結匯時(外幣兌換人民幣)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實得數字)
借:財務費用(借貸方得差額,如借方小于貸方,為匯兌損失,用藍字,如借方大于貸方,為匯兌收益,用紅字)
貸:銀行存款(外幣按照記帳匯率計算人民幣數字)
2、購匯時
借:銀行存款(外幣按照記帳匯率計算人民幣數字)
借:財務費用(借貸方差額,如借方大于貸方,為匯兌收益,用紅字,如借方小于貸方,為匯兌損失,用藍字)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實際支付數字)
每個月的月初第一天的匯率為當月做帳時用的匯率,在下個月的第一天會有一個新的匯率,這時需要把帳面的外幣折算人民幣的金額按照新的匯率進行計算,并調整帳面數字,調整數字時產生的差異就是匯兌損益.
另外一種情況則是將外幣與人民幣相互兌換時,由于銀行采用的價格和帳面上的匯率不一致,產生的差價就是匯兌損益.
匯兌損益都有哪些內容?
(一)按業務歸屬劃分
企業經營期間正常發生的匯兌損益,根據產生的業務,一般,可劃分為四種:
1、交易損益
在發生以外幣計價的交易業務時,因收回或償付債權、債務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交易外幣匯兌損益";
2、兌換損益
在發生外幣與記賬本位幣,或一種外幣與另一種外幣進行兌換時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兌換外幣匯兌損益";
3、調整損益
產生匯兌損益的因素
在現行匯率制下,會計期末將所有外幣性債權、債務和外幣性貨幣資金賬戶,按期末社會公認的匯率進行調整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調整外幣匯兌損益";
4、換算損益
會計期末為了合并會計報表或為了重新修正會計記錄和重編會計報表,而把外幣計量單位的金額轉化為記賬本位幣計量單位的金額,在此過程中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 "換算外幣匯兌損益".
企業除了上述四種正常經營期間內發生的一般外幣業務匯兌損益以外,還有非正常經營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和經營期間特殊外幣業務發生的匯兌益.包括企業開辦期間收到外幣性投資而產生的資本折算差額的匯兌損益;企業籌建期間由于外幣收付業務產生的匯兌損益;企業清算期間由于企業各項資產及外幣性長短期債權、債務的調整和結算處理而產生的匯兌損益;企業經營期間發生的特殊外幣業務,如外幣性長期投資、外幣性長期負債、外幣性的風險規避措施等經濟業務也都會產生匯兌損益.
一般認為,只要匯率發生變動,就應在期末確認其匯兌損益實現,而不管其實實際的業務是否已經發生.也有人認為,本期匯兌損益的確認,應以實現為準,即以實際的外幣買入賣出已經發生,外幣性的債權、債務在本期已經結算,以此作為確認匯兌損益的依據,未實現的匯兌損益要遞延到以后會計期間,即當實際業務發生或已經結算完成后,才能作為已實現匯兌損益,計入該期的損益表.
(二)按本期實現與否劃分
匯兌損益按其是否在本期實現,可以分為以下兩類:
1、已實現的匯兌損益
已實現的匯兌損益,是指產生匯兌損益的外幣業務在本期內已經全部完成所產生的匯兌損益.
2、未實現的匯兌損益
未實現的匯兌損益,是指產生匯兌損益的外幣業務尚未完成.
匯兌損益會計處理原則的內容,會計學堂小編就介紹到這,匯兌損益在外貿會計處理中是常要做的賬務處理,企業經營期間正常發生的匯兌損益,會有四種,希望大家對這四種匯兌損益的內容熟記于心.更多相關知識,歡迎關注本站資訊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