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轉入在建工程怎么處理?

2019-02-27 15:4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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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受讓后, 企業最常見的做法就是記入無形資產進行攤銷,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權轉入在建工程怎么處理?能否繼續攤銷呢?對此相關規定怎么說,詳情一起來看下文吧.

土地使用權轉入在建工程怎么處理?

答:土地使用權轉入在建工程后的會計處理方法一般有兩種:

①土地使用權在列示于在建工程的期間內不進行攤銷.但在轉入固定資產后,如果土地使用權的預計剩余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預計使用年限,則在預計該房屋、建筑物的凈殘值時,應當考慮這一因素,并將其作為凈殘值預留.待該房屋、建筑物報廢時,將凈殘值中相當于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權價值的部分,轉入繼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價值.如果不再繼續建造房屋、建筑物,則將其價值轉入無形資產進行攤銷.

②土地使用權在列示于在建工程的期間內繼續攤銷,并將其記入"在建工程"賬戶的借方.在轉為固定資產時,仍應考慮土地使用權的預計剩余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預計使用年限的因素,并將其作為凈殘值預留.

土地使用權轉入在建工程怎么處理?

土地使用權在在建工程怎樣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約定房屋建設工程必須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是為了避免一些開發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權之后不去開發,而是進行倒賣,這樣會無形增加土地成本,最終會導致房價高企,不利于房地產市場的穩定.

土地使用權轉入在建工程怎么處理?通過上文的學習我們知道是否攤銷都是可以的,只是具體的處理不同.對于相關內容的實務處理,大家還可以觸類旁通,掌握不好的地方還有會計學堂的名師在線為大家把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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