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納稅所得額50%和應納所得稅額稅率20%什么意思
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指的是根據經營所得減去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為其應交稅費額,在其應繳稅額的基礎上按50%來得出優惠后的應繳稅額,然后再按照20%的稅率收取企業所得稅.根據所述是無法計算企業所得稅的稅費的,因為企業所得稅的應交稅費是按照經營所得來計算應交稅費額的.
根據《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五條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50%和應納所得稅額稅率20%什么意思?同上文的解析中我們可以知道這是根據經營所得的不同程度來進行判定的,具體的操作辦法我們在文中都有進行詳細的解說.如果在操作中你發現還有不懂的地方,請直接登錄會計學堂網站進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