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住房貸款專項扣除解讀
專項附加扣除
10月2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公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11月4日.完成相關程序后,暫行辦法將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重點
1、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2、住房租金根據納稅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
3、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4、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5、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每個子女每年1.2萬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6、納稅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額扣除.
今年個稅改革力度很大,在提高起征點的同時,還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由于改革方案內容多、涉及面廣,所以個稅改革在實施上分兩步走:10月1日起,個稅起征點由原來的3500元上調至5000元,很多人都已享受到改革紅利;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則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這些專項附加如何抵扣,個人能夠減輕多少稅負?備受社會關注.此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六大專項扣除的原則和標準,相關專家對此進行了解讀.
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支出,均可抵扣個稅
根據暫行辦法,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簡便易行、切實減負、改善民生的原則.具體扣除標準如下:
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繼續教育:納稅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額扣除.
大病醫療: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住房租金: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發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據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
贍養老人: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從這些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來看,一個總的基調就是'寬',較好地遵循了公平合理、切實減負、改善民生的原則."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孫鋼認為,個稅改革扣除涉及幾億人,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又不一樣,怎么抵扣、抵扣多少是很大的難題.從操作層面看,方案盡量把復雜問題簡單化,讓老百姓看得明白,稅務部門實施起來簡便易行.
"上面6項扣除中,只有住房租金的扣除標準是分區域的,其他幾項扣除全國都是一個標準,這樣就大大降低了操作難度."北京大學教授劉怡表示,特別是對子女教育,抵扣范圍從學前教育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教育,子女從3歲到30歲的教育差不多都涵蓋了,這個力度還是很大的.
累計住房貸款專項扣除解讀
問題1、婚前各自都有住房貸款利息扣除,結婚后怎么辦?夫妻二人能同時扣除嗎?
答:不可以.住房作為老百姓的基本需求之一,結婚前單身人士也可以單獨享有,但結婚后就視為夫妻雙方擁有一份住房需求.因此,結婚后不能同時扣除.這種情況下有兩種辦法,第一選擇其中一套由購買方按100%的標準扣除;第二夫妻二人對各種原先的住房分別按50%的標準扣除.
問題2、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能同時扣除嗎?
答:不能.二者只能擇其一,既是為了滿足老百姓的基本住房需求,同時也出于公平的考慮.
問題3、首套住房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答:根據《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大家如果不確認自己的房子是不是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可以咨詢辦理貸款業務的銀行.
累計住房貸款專項扣除解讀完畢,大規模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以及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稅,對稅收征管來說都是頭一回,還有許多地方需要完善和磨合,對此大家也要有心理準備.如果對于專項扣除還有不懂之處,可以繼續關注我們網站的相關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