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印花稅怎么計提
計提本月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交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實際工作中,很多地方采購合同和銷售合同印花稅是根據實際采購、銷售或購銷總額的一定百分比乘以稅率直接計算繳納的,這時很多企業就會先通過“應交稅費”計提本月的印花稅,次月實際繳納時再沖減應交稅費科目。
比如,根據豫地稅發[2005]第43號文件《河南省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購銷業務,分別按實際采購、銷售或購銷總額7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購銷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當然,不同的省份規定是不一樣,所以企業在實際計算繳納印花稅的時候一定要先查詢當地的相關規定。
印花稅計提依據是什么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上載明的“購銷金額”。
2、對這一問題分兩種情況處理:按合同金額計征印花稅的情形:如果購銷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果購銷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果購銷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3、核定征收印花稅的情形:直接以納稅人賬載購銷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而不論其是否包含稅金。
本文介紹的購銷印花稅怎么計提大家都看懂了嗎?購銷印花稅雖然不多但也需要好好的算清楚,避免算出來的購銷印花稅金額不對。更多購銷印花稅知識記得關注會計學堂網,網站每日都有更新會計實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