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領購普通發票注意事項

2019-04-08 13:5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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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領購普通發票注意事項?根據相關的程序納稅人在申請辦理領購普通發票時需要認證稅務許可證資格,然后依法進行登記,再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那么在領購發票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納稅人領購普通發票注意事項

各級地方稅務機關發票管理部門,建立發票專用庫房,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發票專用庫房的各項管理制度,專用庫房應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范設施。

用票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各種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開具發票的存聯,按規定保存五年 

納稅人領購普通發票注意事項

納稅人再次領購普通發票時如何辦理?

納稅人需要再次領購發票時,應持《發票領購單》、《普通發票領購薄》和須交驗的發票到票證窗口,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在已交驗發票的封皮上加蓋“驗訖”印章后,方可購領發票。 問:從外地來本轄區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怎樣申請領購普通發票? 答:對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來本轄區從事臨時經營的單位和個人申請領購發票的,當地稅務機關可以要求提供保證人或者根據領購發票的票面限額及數量交納不超過一萬元的保證金,并限期繳銷發票。按期繳銷發票的,解除擔保義務或者退還保證金;未按期撤銷發票的單位,由保證人或者以保證金承擔法律責任,稅務機關收取保證金應當開具收據。

前面提到的保證人,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擔保能力的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但國家機關不能作保證人。同意為領購發票的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的保證人,應當填寫包括擔保對象、范圍、期限和責任 以及其他有關事項等內容在內的報保書。必須經購票人、保證人和稅務機關簽字蓋章后,擔保書才能有效。另外,“由保證人或者以保證金承 擔法律責任”,指的是責令保證人繳納罰款或者以保證金繳納罰款。

綜合上述內容所知,納稅人在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普通發票時,首先需要具體一定的資格,比如說稅務許可資格,然后就是身份證、營業執照、財務專用章等資料,有點地方甚至需要進行實地審核,所以我們在申請領購發票時一定要清楚注意事項,可以向稅務機關咨詢或者在線咨詢會計堂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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