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轉材料怎么核算
答:周轉材料,指企業能夠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資產定義的材料,如為了包裝本企業商品而儲備的各種包裝物,各種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勞動保護用品以及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容器等低值易耗品和建造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其他周轉材料。
在會計核算方面,周轉材料比較多的企業應該啟用(設置)“1411 周轉材料”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周轉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業(建造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在庫周轉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以及在用周轉材料的攤余價值。企業的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單獨設置“1412包裝物”、“1413低值易耗品”科目。
企業應該按周轉材料的種類,分別“在庫”、“在用”和“攤銷” 進行明細核算。
周轉材料的攤銷方法有哪些?
(一)一次攤銷法
“一次攤銷法”是指在領用周轉材料時,將其全部價值一次計入成本、費用的方法。這種方法適用于易腐、易糟的周轉材料,如安全網等。
(二)分期攤銷法
“分期攤銷法”是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期限分期攤入成本、費用。這種方法一般適用于經常使用或使用次數較多的周轉材料,如腳手架、跳板、塔吊軌及枕木等。
(三)分次攤銷法
“分次攤銷法”是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次數將其價值分次攤入成本、費用。這種方法一般適用于使用次數較少或不經常使用的周轉材料,如預制鋼筋混凝土構件所使用的定型模板和土方工程使用的擋板。
(四)定額攤銷法
“定額攤銷法”是根據實際完成的實物”工程量和預算定額規定的周轉材料消耗定額,計算確認本期攤入成本、費用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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