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回收系數計算公式
資金回收系數亦稱“投資回收系數”或“資本回收系數”。
資金回收是資金投入、耗費的目的與結果,沒有資金回收,資金投入,耗費就失去了意義。
資金回收的過程同時也是資金投入、耗費的補償過程,沒有資金回收,那么在此之前的資金投入、耗費就得不到補償,意味著原來的資金投入、耗費成為一種浪費、損失。
資金回收是資金再投入、再耗費的根本保證,是企業再生產的必要條件。
在利率與期限既定的前提下,每年要收回多少資金才能定額回收原來的投資,其數值根據所用利率與年數可從評估項目用貼現表中查得。
投資回收系數實質上是一筆投資現值轉換成預定期限中每年年金現值的換算系數,廣泛地應用于投資或貸款回收額的計算。
資本回收系數:在預定的回收期內,按復利計息的條件下,每年回收額相當投資額的比率。求資本回收額是普通年金求現值的逆運算。
公式:A=P/(P/A,I,n)
償債基金是什么?
償債基金亦稱“減債基金”。國家或發行公司為償還未到期公債或公司債而設置的專項基金;很多發達國家都設立了償債基金制度。日本的償債基金制度,是在日本明治39年根據國債整理基金特別會計法確定的。償債基金:一般是在債券實行分期償還方式下才予設置。償債基金一般是每年從發行公司盈余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也可以每年按固定金額或已發行債券比例提取。
償債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分為借入資金和擔保資金兩部分。借入資金償債來源主要包括:按照政府借入資金債務總額的1%在預算中安排償債資金;從市本級預算外資金中由政府按70%調控可用于償債的資金;按照政府借入資金債務總額的2%從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中提取;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收入和市配套費等。
擔保資金償債來源包括:財政部門根據政府財務狀況,在每年財政預算中按照政府擔保資金債務總額的5‰安排政府償債資金;被擔保的借款單位每年按照當年實際到位的累計借款額2%的自有資金繳入政府償債基金專戶,直至達到借款額的15%;被擔保的借款單位使用轉貸資金投資的項目,自該項目收益之日起,每年按照審計后項目收益總額的10%繳入政府償債基金專戶,直至達到借款額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