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交企業所得稅應退稅款嗎?

2018-12-03 11:4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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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的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相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三大費用的扣除不同于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計算中允許扣除:企業發生的期間費用、已銷開發產品及稅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準予當期按規定扣除.那么土地增值稅交企業所得稅應退稅款嗎?

土地增值稅交企業所得稅應退稅款嗎?

答:土地增值稅交企業所得稅可以退稅款的,退稅的規定如下:

《公告》第二條規定,企業按規定對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后,當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出現虧損,且沒有后續開發項目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出該項目由于土地增值稅原因導致的項目開發各年度多繳企業所得稅稅款,并申請退稅:

(一)該項目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總額,應按照該項目開發各年度實現的項目銷售收入占整個項目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在項目開發各年度進行分攤,具體按以下公式計算:

各年度應分攤的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總額×(項目年度銷售收入÷整個項目銷售收入總額)

土地增值稅交企業所得稅應退稅款嗎?

本公告所稱銷售收入包括視同銷售房地產的收入,但不包括企業銷售的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普通標準住宅的銷售收入.

(二)該項目開發各年度應分攤的土地增值稅減去該年度已經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土地增值稅后,余額屬于當年應補充扣除的土地增值稅;企業應調整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并按規定計算當年度應退的企業所得稅稅款;當年度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不足退稅的,應作為虧損向以后年度結轉,并調整以后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三)按照上述方法進行土地增值稅分攤調整后,導致相應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出現正數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四)企業按上述方法計算的累計退稅額,不得超過其在該項目開發各年度累計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超過部分作為項目清算年度產生的虧損,向以后年度結轉.

土地增值稅的"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怎么扣除?

土地增值稅清算流程對于管理費用與銷售費用的扣除一般采取了計算扣除的辦法,利息支出滿足一定條件時才能據實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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