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是否可以開增值稅專票?
個人不能開增值稅專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是購買方支付增值稅額并可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據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指自然人)不能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就更談不上開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了.
一般納稅人向個人銷售商品或提供應稅勞務也不能向其開據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九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規定,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時,可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因此,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其他個人不得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個人不能開增值稅專票,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