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費用開什么發票
答:訴訟費是法院收取的,因此沒有發票,只有財政監制的收據.
原告到法院立案時,法院決定受理的,會給原告簽發《訴訟費交款通知書》和交費的單據,原告憑交款通知和單據到農業銀行交訴訟費(案件受理費是訴訟費的一種),交費后持農行返給的單據再到法院財務窗口換票(此環節容易被忽略),換票后需要將收據中的附卷聯還給立案窗口的法官,最后留到原告手里的憑證就是交款通知書和訴訟費專用收據的交款人聯(就相當于發票).
訴訟費應計入科目:
按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參加訴訟的訴訟費應該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核算,訴訟敗訴支付給對方的賠款,是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支出,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
如果是當期的費用,計入管理費用科目:借:管理費用--訴訟費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借:其他應收款--保全費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一、訴訟費定義: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二、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三、交納范圍:
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關于訴訟費,上述文章分別闡述了訴訟費用開什么發票以及訴訟費應計入什么科目兩個問題.訴訟費用事實上是沒有發票的,只有收據.而按照會計企業的制度,訴訟費應該計入管理費用.本文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