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如何轉回?
答:如下:
可供出售債務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在隨后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后發生的事項有關的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公允價值上升計入資本公積: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需要注意什么問題?
答: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應計入當期損益等;
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損益;同時,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轉出,計入投資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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