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費收入確認的會計分錄怎么處理?
答:相關分錄如下:
收到保戶交納的保費:
借:現金
借:銀行存款
貸:保費收入
預收保費,收到應收款項: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收保費
貸:分保業務往來
貸: 應收利息
保費收入的賬務處理是怎樣的?
答:企業確認的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借記"應收保費"、"預收保費"、"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非壽險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按原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退還投保人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確認的再保險合同分保費收入,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收到分保業務賬單,按賬單標明的金額對分保費收入進行調整,按調整增加額,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調整減少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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