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費里的應交稅金包括哪些
什么是應交稅金?
應交稅金是指企業應交未交的各項稅金,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營業收入并實現利潤,要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將按規定應向國家繳納各種稅金進行預提處理,這些應交的稅金在尚未繳納之前暫時停留在企業,形成一項負債.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金"項目反映了企業尚未繳納的稅金(若為借方余額,則為企業多繳或尚未抵扣的稅金).(若余額在貸方,則說明企業的銷項稅額大于它的進項稅額).需要指出的是,企業繳納的印花稅、耕地占用稅以及其他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在此項目中進行反映.2007年新會計準則變化: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科目取消,換成"應交稅費".
應交稅金會計分錄
應當還需要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月末月份終了,企業應將當月發生的應交未交增值稅額自"應交增值稅"轉入"未交增值稅",這樣"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不出現貸方余額,
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次月15日前申報繳納時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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