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費附加會計分錄怎么寫?
新會計制度下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的會計分錄應通過應繳稅費科目核算。
計提教育費附加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繳稅費-應繳教育費附加
-應繳地方教育費附加
-應繳河道費
上交教育費附加會計分錄:
借:應繳稅費-應繳教育費附加
-應繳地方教育費附加
-應繳河道費
貸:貨幣資金科目
免繳教育費附加:從2016年2月1日起,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月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但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相應地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及兩項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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