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教育經費的稅前扣除

2017-04-10 13:3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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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教育經費支出,是指企業為提高職工工作技能,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經濟利益流入,提高職工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教育所發生的教育費支出。

一、職工教育經費的稅前扣除范圍。

根據《財政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關于印發〈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財建〔2006〕317號)的規定,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的列支范圍包括以下十一項:1.上崗和轉崗培訓;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9.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財建〔2006〕317號文件同時規定,以下兩種情況不得從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1.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上的學歷教育以及個人為取得學位而參加的在職教育,所需費用應由個人承擔,不能擠占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2.對于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境外培訓和考察,其一次性單項支出較高的費用應從其他管理費用中支出,避免擠占日常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開支。

二、職工教育經費的稅前扣除比例。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稅前扣除職工教育經費必須遵循收付實現制原則。即:準予稅前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必須是企業已經實際發生的部分,對于賬面已經計提但未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不得在納稅年度內稅前扣除。企業稅前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必須在工資薪金總額2.5%以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主要包括如下情形:

1.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的稅前扣除。根據《關于完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59號)的規定,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高新技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的稅前扣除。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63號)的規定,2015年1月1日起,注冊在中國境內、實行查賬征收、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允許職工培訓費全額稅前扣除的情形。一是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敦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第六條規定:“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軟件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并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二是航空企業?!秶叶悇湛偩株P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三條規定:“航空企業實際發生的飛行員養成費、飛行訓練費、乘務訓練費、空中保衛員訓練費等空勤訓練費用,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可以作為航空企業運輸成本在稅前扣除”。三是核電企業?!秶叶悇湛偩株P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9號)第四條規定:“核力發電企業為培養核電廠操縱員發生的培養費用,可作為企業的發電成本在稅前扣除。企業應將核電廠操縱員培養費與員工的職工教育經費嚴格區分,單獨核算,員工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得計入核電廠操縱員培養費直接扣除?!本C上,軟件和集成電路的職工培訓費用、航空企業的空勤訓練費用、核電企業的操縱員培養費必須單獨核算,據實稅前扣除,它們必須與職工教育經費嚴格區分,它們不計入職工教育經費,不擠占職工教育經費份額,反之也不得將應限額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計入職工培訓費用全額扣除。

三、允許稅前扣除職工教育經費的計費基數。

職工教育經費的計算基數為允許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總額。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企業的工資薪金總額必須是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進一步明確規定:“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于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四、超限額的職工教育經費可遞延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雖然規定了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限額,但同時也規定了超限額的部分可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這實質上允許稅前全額扣除職工教育經費,只不過在扣除時間上遞延到以后各期。

舉例:某設備制造廠2016年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為60000元,當年實發工資總額為1000000元,則:該廠2016年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限額為:1000000×2.5%=25000元,超限額的35000元職工教育經費應作如下處理:(1)調增2016年的應納稅所得額;(2)結轉到以后納稅年度繼續扣除。

五、以前年度職工教育經費余額的處理。

按現行會計準則規定,從2008年起職工教育經費已經不用再計提而是據實列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的規定,對于在2008年以前已經計提但尚未使用的職工教育經費余額,2008年及以后新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應先從余額中沖減。仍有余額的,留在以后年度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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