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譽是否需要攤銷
按照《財務會計準則第142號一一商譽及其他無形資產》(第142號公報)的規定,商譽自2002年1月1日起不再進行攤銷.自采用第142號公報起,企業需要評估商譽是否有耗蝕跡象,并且此后每年都要進行評估.
依據商譽的取得方式,商譽可分為外購商譽和自創商譽.外購商譽是指由于企業合并采用購買法進行核算而形成的商譽;其他商譽即是自創商譽或稱之為非外購商譽.商譽的構成因素是相互聯系、相互配合的,它們構成一個完整系統,共同反映和影響商譽.由此可見,商譽主要是由一些不可以量化的因素組成的.即使是外購的商譽,其購買價格也不能真正反映其所包含的諸多不可量化的因素.所以商譽不可以攤銷.
商譽的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會計實務中,一般只對企業外購商譽即合并商譽加以確認入賬,自行創造的商譽不予入賬.
1、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該合并方式下,購買方一般應于購買日編制合并資產負債表,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應以其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計量,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體現為合并財務報表中的商譽;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計入合并當期損益,因購買日不需要編制合并利潤表,該差額體現在合并資產負債表上,應調整合并資產負債表的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購買方在購買日應當將合并中取得的符合確認條件的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按其公允價值確認為本企業的資產和負債;作為合并對價的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應作為資產處置損益計入合并當期的利潤表;確定的企業合并成本與所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視情況分別確認為商譽或是計入企業合并當期的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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