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公司勞務工資的會計分錄

2019-11-29 13:5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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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進行生產經營的過程中如果缺少勞動力可以向勞務公司聘請勞務工人.那么作為公司的會計就需要做好相應的賬務處理.勞務公司勞務工資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呢?首先,可以將其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的科目中來進行核算,并對相應的社保進行處理.

勞務公司勞務工資的會計分錄

在成本方面,由于派遣單位和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所以應和本部管理人員一樣,將被派遣員工的工資和保險費列支"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和"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科目,結轉成本時,由于派遣職工是給派遣公司直接帶來收益的一線員工,應將其轉入"成產成本"科目,而本部管理人員的工資和保險費應轉入"管理費用"科目.

勞務派遣業務是派遣企業將員工派遣到另外一個企業并為之提供服務,它的標的是"勞動力的投入".這種行為在稅法上應將其定性為"提供勞務".

因此,對于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務派遣工資,則分錄如下:

1、收到勞務費,開具發票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付給勞務派遣職工的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社保 等 (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可以扣減基本工資和個人社保)

3、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等

貸:銀行存款

勞務公司勞務工資的會計分錄

勞務派遣公司經營服務四大基本原則:

雇員租賃

勞務派遣的本質是雇員租賃,"派遣"一詞并不適用于解釋勞務派遣經營活動的法律關系和業務特征."租賃"一詞卻能概括勞務派遣所有業務特征,并合理解讀勞務派遣復雜的三方法律關系.租賃與雇傭一樣更適用于解釋勞動力與工作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以生產線承包為特征的勞務外包合作,因為不存在租賃關系而并非勞務派遣,也不適宜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

現行法律制度規定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關司局負責人確表示,雖然勞務派遣職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會保險.

同工同酬可以簡單地理解為,相同崗位、相同等級的員工,應該執行同等工資待遇標準.但這樣就容易被異化為,用工單位應對同工同酬的一種對策.

拒絕墊付

現行法律制度明確了勞務派遣三方法律關系中,用工單位應當實際承擔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這就是勞務派遣公司不墊付原則的法律基礎,也就是說派遣公司不為用工單位墊付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堅持原則,為用工單位墊付上述費用,也就意味著無形中極大地增加自身經營風險.

受益歸責

《侵權責任法》規定:"派遣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關于勞務公司勞務工資的會計分錄的處理,上述文章中會計學堂的老師示范了具體的分錄過程,在會計科目上,可以將其計入應付職工薪酬中.除此之外,文章中還對勞務派遣服務的幾項原則進行了說明.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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