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收益計入留存收益嗎
當被投資企業是因為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變動產生其他綜合收益的時候,要轉入留存;當被投資企業是因為債權類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結轉時轉入投資收益.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其他綜合收益什么時候轉留存收益什么時候轉投資收益
其他綜合收益有兩類:一、以后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包含三種:1、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者凈資產導致的變動,2、按照權益法核算因被投資企業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者凈資產導致的變動企業,投資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的該部分其他綜合收益項目,3、在初始確認時,企業可以將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除了獲得的股利,計入當期損益外,其他相關的利得和損失均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且后續不得轉入當期損益.當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應當把其他綜合收益反向轉到留存收益.
二、以后會計期間滿足規定條件時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項目.這一類就是轉入其他綜合收益.
總的來說, 記住第一類特殊的三種情況就可以了.
什么是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指企業從歷年實現的利潤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業的內部積累,包括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兩類.
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積累資金.公司制企業的盈余公積包括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
任意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提取的盈余公積. 企業提取的盈余公積經批準可用于彌補虧損、轉增資本或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等.
未分配利潤是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經過彌補虧損、提取盈余公積和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后留存在企業的,歷年結存的利潤.相對于所有者權益的其他部分來說,企業對于未分配利潤的使用有較大的自主權.
留存收益與剩余收益的區別:
產生背景
一、留存收益與剩余收益產生背景的區別
留存收益是一個歷史概念,是指企業從歷年實現的凈利潤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業內部的積累.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依據公司章程等對稅后利潤進行分配時,一方面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提取盈余公積,將當年實現的利潤留存于企業,形成內部積累,成為留存收益的組成部分;
另一方面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分配利潤或股利后的剩余部分,則作為未分配利潤,留待以后年度進行分配.這部分同樣成為企業留存收益的組成部分.
剩余收益(又稱經濟利潤)是指某期間的會計利潤與該期間的資本成本之差,是企業創造的高于市場平均回報的收益.剩余收益是從經濟學的角度出發,衡量投入資本所產生的利潤超過資本成本的剩余情況,
公式如下:剩余收益=會計利潤-資本成本=投資資本×(投資資本回報率-資本成本率).公式清楚地表明,剩余收益是會計利潤超過投資資本機會成本的溢價.剩余收益雖與會計利潤有聯系,但也有區別,它要對企業的全部資本(包含股本和負債)均明確計算資本成本,并考慮資本的機會成本.
從兩者的含義可以看出,留存收益是在會計學價值分配理論體系下對企業經營成果的一種分配,一種資金占有狀態;而剩余收益是在經濟學價值創造理論體系下反映企業的一種凈剩余,
一種未來現金的凈流量.由此可知,留存收益包含的是一種積累價值,是過去時;而剩余收益體現的是一種再造價值,是將來時.
綜上所述,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收益計入留存收益的問題要分情況處理,當被投資企業是因為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變動產生其他綜合收益的時候,要轉入留存.具體情況大家可以參照上文分析,更多精彩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