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費,是指單位為執行公務或開展業務活動召開會議所發生的一切合理費用,主要有場所租用費、資料費、交通費、進餐費、住宿費等,是公用經費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議作為黨委政府上傳下達、經驗交流、述職述廉等各項工作開展必不可少的方式之一,雖然多年來政府一直提倡精簡會議數量及開支,但會議費仍然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成為行政事業單位公用經費支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與人員支出的剛性相比,會議費具有較大的彈性。因此既要做到厲行節約減少浪費,又要做到科學合理地落實好單位正常的會議經費,推動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是財政預算支出管理中一個值得深思的課題。
一、會議費的主要表現形式:
基層行政事業單位會議名目各具特色、開支事項內容繁雜、會議規模伸縮彈性較大,容易變成包羅萬象、無所不含的支出項目,隱藏著各種各樣的違紀違規問題。
一是招待費轉嫁于會務費。受招待費支出金額和比例的控制,避免超支,將常規業務招待和會議定在同 一地方,在會務費結算時招待費一并轉嫁到會務費上。
二是旅游費轉嫁于會務費。以旅游為目的,借會議培訓學習之名,將地點定在旅游景區,通過延長會議期間組織人員外出旅游,其旅游費用全部以會務費入賬。
三是禮品及職工福利轉嫁于會務費。借會議之機,購置各類的禮品和紀念品、發放職工福利物質,將無法報銷或不好報銷的各類禮品支出,冠以“會議禮品”、“紀念品”之名轉嫁到會務費。
二、會議費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是各部門領導對中央三令五申削減經費支出的通知精神認識不到位,缺乏長效機制,內控制度不健全。無預算、無會議通知、無審批手續、無論會議是否召開都可報銷會議費支出,造成會議費支出不真實。
二是會議費支出與其他經費支出相比較,支出內容有較大的彈性,比較容易與招待費等混淆使用,特別是會議費支出發票在酒店可集中開具。所以有些不好直接入賬的其他費用支出或需要調節的費用支出,都在會議費支出中報銷,造成會議費支出增長較快。
三是國家對基層黨政機關沒有統一的會議費支出標準,從而對會議費支出的概念缺乏統一的認識,這是導致會議費居高不下的制度原因。
四是虛列支出套取資金轉嫁于會務費。一是將資金撥付賓館或酒店虛列會務費支出,在賓館或酒店留存資金形成單位“小金庫”任意使用;二是將資金以會務費名義撥付賓館或酒店,對方在扣除相關稅費和手續費后,將會務費“返現”套取資金。
三、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筆者提出如下改進會議費支出管理的建議:
一是完善會議費管理制度,規范支出明確責任界限。無規矩不成方圓,要想將會議費管理落到實處,各地必須建立健全會議費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以文件形式明確責任和獎懲機制,杜絕短期行為。針對不同類型的會議,制定印刷費、培訓費、材料費、場租費、餐費、住宿費等人均指導標準,各標準應切合實際,過高造成浪費,過低則形同虛設。文件執行過程中要隨市場形勢變化不斷調整執行標準,確保行政權力運行的可信度。
二是關注會務費的報批審核程序。查看有無規范、細化的會務費報批審核程序,對會議地點、參會人員、會議時間、會議規模、會議主要議程等是否有詳盡資料說明,以此審核會務費支出的真實性。
三是關注會務費的預算情況。查看會務費是否納入預算,是否存在小會大開、超標準、超范圍支出,是否存在無預算、借會議之名列支其它費用的情況。
四是各部門聯合控制,堵塞漏洞。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要聯手加強對公用經費支出的監督檢查力度。會議費是行政事業單位公用經費管理的重要成部分,也是控制約束行政成本的必然途徑。財政部門在會議費出臺相關辦法的同時,對其他公用經費如招待費、考察費、培訓費等也必須出臺具體管理辦法。否則,規范了會議費支出行為、壓縮了會議費,還可能通過上述渠道造成其他費用的虛高,不能落到實處。審計部門在進行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時要把會議費支出作為一個重要指標,寫入審計報告,讓組織、紀檢等部門在考察干部、任用干部時作為參考指標加以利用,同時為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