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的發證機關是中國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具體來說,初級會計職稱的考試和發證都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的。這些部門會根據國家的相關政策和規定,組織和實施初級會計職稱的考試,并根據考試結果,對合格的考生進行職稱證書的發放。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是我國會計職稱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評價和認定會計人員專業技能水平的重要手段。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主要考察的是考生的基礎會計知識和基本的會計操作技能,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
考試報名時間通常在每年的2月7日至2月28日,考試費用需要在2月28日18:00之前繳納。準考證的打印時間通常在4月12日前發布。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時間通常在5月13日至5月17日,共有10個批次。考試成績通常在6月16日前公布。
拓展知識: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合格后,考生可以申請初級會計職稱證書。但是,獲得初級會計職稱證書并不意味著就可以從事所有的會計工作。在我國,會計工作分為不同的級別,不同級別的會計工作需要具備相應級別的會計職稱。初級會計職稱主要適用于一些基礎的會計工作,如果想要從事更高級別的會計工作,還需要通過中級和高級會計職稱考試,獲得相應級別的會計職稱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