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手續尚未公布,會計學堂會及時發放該信息,另可參考2017年初級會計考試報名手續。
(一)2016年10月15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二)2016年12月5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2016年11月1日至30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開通;報名系統中繳費系統延開至12月5日。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確定本地區的具體報名時間及次數。
(三)2017年4月1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初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日期。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提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材料。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