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能否入賬?
1、增值稅專用發票遺失后可以用其他聯次的復印件和《丟失增值稅專用發 票已報稅證明單》入帳。
2、相關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 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八條規定,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 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 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 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5),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 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 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 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 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 票發 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 票發 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 票發 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 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 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 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如何區分開發階段的資本化支出?
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本化,確認為無形資產:
1.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3.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的,應當證明其有用性; 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5.歸屬于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
否則就要計入當期損益。
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能否入賬?綜合以上所述,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丟失了可以利用其它的聯次復印件入賬,已開具專用發 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 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抵扣聯可以留著復印件做備案。具體的關于增值稅專用發票遺失的會計處理方式都可以參考上文資料,如果還有什么問題可以來會計學堂提問。